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的函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市农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 本示范章程中标有〔注〕的为解释性规定,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 〔____年____月
[发布日期] 2007-07-0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本社;成员;理事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