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委、市旅游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等五部门《关于创建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的通知》(京政农函〔2013〕26号),2013年开展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经基层申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市有关部门认定,确定门头沟区斋堂镇,房山区长沟镇、十渡镇,通州区台湖镇,顺义区龙湾屯镇,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兴区庞各庄镇,平谷区熊儿寨乡,密云县石城镇,延庆县旧县镇10个乡镇为2013年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现予以公布。 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对于促进
[发布日期] 2013-11-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休闲;乡村;旅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