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折子工程的通知》(京办字[2005]16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区县贯彻实施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6]33号)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发[2006]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规范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保证基
[发布日期] 2007-01-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补助;专项;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