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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扩大农民就业,是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重要方针。在农村建设农民就业基地,对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具有重大的意义,已被列入北京市200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之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京发[2005]3号)精神,鼓励乡村工业向小城镇集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快城市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确定一批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 2005-05-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产业基地;就业;农民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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