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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柴黄胶囊等21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柴黄胶囊等21种药品(化学药品5种、中成药16种)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将转换的21种药品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予以发布。
[发布日期] 2014-10-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非处方药;食品药品;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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