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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退费的通知
[摘要] 各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京食药监财〔2015〕86号)文件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局暂停征收128008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收费项目中128008001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和 12800800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两个以上产品单元);对小微企业免征124007新药审批收费项目中124007001药品审批收费。
[发布日期] 2015-03-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退费;收费;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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