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相关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相关集体和个人的函》(国卫办妇幼函〔2014〕254号)要求,为配合“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对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分配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名额为集体3个、个人9名。报送工作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单独报送。市卫生局根据区县报送情况,经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发布日期] 2014-05-0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报送;卫生局;集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