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8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全面两孩政策问答(一)
[摘要]     一、2016年1月1日后,育龄妇女怀孕后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进行审批吗?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    二、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到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本市常住人口合法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生育登
[发布日期] 2016-01-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生育;登记;子女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7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