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天津市卫生局2012年9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2-09-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分级管理;印发;办公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