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等速肌力测定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2013年10月29日《关于等速肌力测定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综〔2013〕75号)文件精神,对等速肌力测定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标准见附件),自2013年10月29日起执行。 附件:等速肌力测定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013年11月5日
[发布日期] 2013-11-1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肌力;等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