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二级公立医院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各二级公立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以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做好基础性数据的调研,现对我市二级公立医院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请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本区、县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包括政府、集体举办的医疗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认真填写《天津市二级公立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内含基本情况调
[发布日期] 2012-07-0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公立医院;调查表;二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