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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天津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有关机构: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卫生计生委拟定于2016年1月中下旬对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市获准开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或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项目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人员范围包括:&n
[发布日期] 2015-12-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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