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为天津市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的通知
[摘要] 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为科学、规范管理市级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确保卫生应急物资及时供应,我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为天津市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希望你单位按照《天津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津卫应急〔2013〕556号)的要求,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做到存放环境整洁、通风、防潮,卫生应急物资独立存放、单独管理、整齐有序,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气线路安全,防盗设施完好。
[发布日期] 2016-10-2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应急;卫生;物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