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4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目标,严格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的要求,对照《
[发布日期] 2014-05-2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院前;急救;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