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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2014年度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天津市2014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以及《市爱卫办关于开展创建2014年度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4〕17号)的要求,2014年为两年一度的“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年。为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提高我局系统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单位卫生创建工作的认识   
[发布日期] 2014-06-2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单位;卫生;市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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