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6-12-1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办公厅;医院;天津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