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市天津医院启用GY3400型空气加压医用高压氧舱的批复
[摘要] 市天津医院: 你院《天津市天津医院关于申请高压氧舱开舱的请示》(津院医﹝2015﹞78号)收悉。 经我委组织专家依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现场论证和评价,认为市天津医院购置的GY3400型空气加压医用高压氧舱符合规范要求,具备开舱条件。经研究,我委同意市天津医院启用GY3400型空气加压医用高压氧舱。 你院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该氧舱的使用登记手续。望你院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
[发布日期] 2015-07-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高压氧;医用;天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