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天津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发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2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6-09-0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预防接种;接种;门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