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我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2015至2018年)挂靠单位等若干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水平,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15版)》(津卫医政〔2015〕66号),结合我市医疗质量控制情况,经相关医疗机构自评、申报,市卫生计生委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和医院管理专家对竞聘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现场评审
[发布日期] 2015-05-0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