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034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
[摘要] 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17〕19号)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请各单位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部门决算报表及资产报表数据为依据,通过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产权登记”管理模块办理产权登记业务,并于6月3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审核通过后将产权登记表及相关附件纸质版送交委财务处。2017年
[发布日期] 2017-05-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产权;事业单位;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4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