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5号)请各单位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发布日期] 2010-05-2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血液学
[关键词] 卫生部;政发;透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