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絮用纤维制品采购及纤维性医疗废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部队医院,中央驻津医疗单位,市局直属社会办医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526号)的要求,规范我市医疗机构絮用纤维制品的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医疗机构絮用纤维制品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以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絮用纤维制品和医用纺织品为重点,
[发布日期] 2011-10-2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纤维制品;医疗机构;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