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区、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实施说明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的通知》(国家办财务发〔2015〕39号)的要求,为了更好的理解,准确的操作,我们印发了天津市区、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实施说明,请遵照执行。2015年12月3日
[发布日期] 2015-12-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成本核算;计生委;公立医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