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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双气囊全小肠镜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双气囊全小肠镜等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10〕58号),对新增的双气囊全小肠电子内镜等2项医疗收费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双气囊全小肠电子内镜等2项医疗收费标准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发布日期] 2010-12-0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双气囊;收费;小肠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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