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津食安办〔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201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卫生计生委职责和宣传重点,现就卫生计生系统开展2015年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做好宣传周活动保障
[发布日期] 2015-06-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宣传周;食品安全;活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