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 为配合全面两孩政策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方便群众,提高服务管理效率,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取消纸质生育服务证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二孩生育不再实行审批制度,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含在津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现场登记实行首接
[发布日期] 2016-01-2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生育;登记;子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