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摘要] 市局各直属单位: 夏季是各类事故和案件的易发期,为做好夏季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市卫生局系统消防安全,内部治安秩序稳定,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进行夏季消防、治安大检查 结合自身实际和夏季消防、治安工作特点,由单位主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请各单位于2012年7月16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由单位法人签字后,报市卫生局保卫处。市卫生局将在各单位自查期间进行督导检查。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整改消防、治安隐患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夏季攻势"和"火患清剿"
[发布日期] 2012-07-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消防安全;治安;夏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