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摘要] 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进程,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2011-2020)》(津人才〔2011〕8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6〕70号)要求,现将我委系统开展“131”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n
[发布日期] 2016-05-3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人选;选拔;人才培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