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抽检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有关直属单位: 目前已进入夏季游泳活动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群众游泳活动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天津市卫生局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中旬,全市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抽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0-07-2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监督;游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