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能源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津通办〔2011〕22号)要求,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考试培训。经研究,同意对我局从事能源统计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参加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能源统计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25日4天,中午安排用餐。 地点: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楼6楼教室(市卫生局行管部)
[发布日期] 2011-08-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