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准确掌握生育信息、精准提供卫生计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发布日期] 2016-09-0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生育;登记;各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