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委就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者隐私管理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信息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保护患者隐私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各项加强患者隐私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各个患者隐私环节,确保患者隐私
[发布日期] 2015-02-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隐私;患者;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