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请各单位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医政医管”栏目自行下载。2014年1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4-01-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服务提供者;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