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国机采字〔2016〕2号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为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要求,满足中央单位车辆租赁服务(含包车服务)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1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53号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6年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并研究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执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16-01-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采购;采购需求;定点供应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