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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工信系统党务(纪检、工、团、妇)干部通讯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建工作,方便系统内党务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拟编印《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务(纪检、工、团、妇)干部通讯录》,请各单位将从事党务(纪检、工、团、妇)工作的兼(专)职主要领导和干部的相关信息填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务(纪检、工、团、妇)干部通讯录》,5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党务干部;干部通讯录;系统党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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