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工程监理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务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8]129号)规定,为了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经财政部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开招标限额内工程监理项目继续实行定点采购。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工程监理定点;采购中心;定点供应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