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
《LTE/CDMA/TD-SCDMA/...
关于2015年第十四批颁发农药制剂产品...
四部委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工业和...
关于2014年第二批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
关于开展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充分发挥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能耗限额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分工的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能耗限额标准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能耗限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管理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21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