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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总体要求二、工作范围三、职责分工(一)科技司统一组织我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协调强制...(二)各有关司局负责本司局职责范围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含...四、评估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1.组建专家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科技司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专...2.开展培训。科技司组织有关司局、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和专家组...(二)评估阶段1.有关司局负责对本司局职能范围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含计划)...2.科技司组织专家组按行业(领域)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建...(三)结论处理阶段(四)审定发布阶段(一)保留。属于强制性标准范围的,且标准内容与安全、健康...1.整合:具有相同属性或同一类标准主体,有强制性条文要求的,...2.修订:属于强制性范围的,确需保留但标准内容不完善、技术或...3.继续有效:属于强制性范围的,确需保留且仍可继续满足要求的...(二)转化。不属于强制性范围的,但仍需对相关技术、产品、...(三)废止。不属于强制性范围的,且标准内容陈旧落后已不能...六、措施保障(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是标准化改...(二)经费支持。科技司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安排一定的...(三)加强协调。整合精简过程中,司局内跨行业(领域)标准...(四)计划衔接。需要整合、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和计划,由归口...2.强制性标准计划整合精简结论建议汇总表3.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总结(提纲)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二、强制性行业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我部职能范围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方案》的具体要求,部科技司牵头组织、部机关有关司局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强制性标准计划的整合精简工作,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整合精简结论;有关司局;强制性行业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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