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我部职能范围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方案》的具体要求,部科技司牵头组织、部机关有关司局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强制性标准计划的整合精简工作,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整合精简结论;有关司局;强制性行业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