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统一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分类,切实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部决定建立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分为线路、管道、传输设备、交换、微波、卫星、数据、电源、移动、计算机、概预算、财务等专业,且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通信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能自觉遵守招标评标的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中级职称,并且从事通信建设管理或者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发布日期] 2009-11-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评标专家;通信建设管理;通信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