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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本次复核范围是54家2012年首批核定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2...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以下...三、实验室应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复核材料的准备工作,进行...四、实验室通过主管单位初审后,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加盖公...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首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有关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有关规定,近期我部将对2012年首批核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复核评价。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主管单位初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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