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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第二条 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应当用于加工出口产品,加工贸易制成品...第三条 擅自内销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成品构成走私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四条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抵押、调换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成品...第五条 有关保税料件及成品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有关记录不真...第六条 有关保税料件及成品确有特殊原因需转让或转用于生产内销产品...第七条 有关保税料件及成品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转让或者转用于...第八条 有关保税料件及成品超过海关核销期(包括经批准的延长期),...第九条 海关对有关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通报外经贸...第十条 海关按走私处罚或三次以上(含三次)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处罚...第十一条 海关对违法内销或者转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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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7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违法内销或者转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处罚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违法内销或者转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处罚办法 (1999年9月14日海关总署令第76号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 1999-09-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料件;海关;内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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