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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摘要]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之一的吉祥物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8-05-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博览会;吉祥物;上海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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