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进出口报关、加...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第四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第五条 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的,...第六条 海关按照国家规定对加工贸易货物实行担保制度。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海关总署2012年第45号(关于公布促...
海关总署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7号(关于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4号(关于明...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201...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8号(关于扩...
海关总署第168号令
[摘要]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已于2008年1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8-01-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加工;贸易;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