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摘要]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5号),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2002年2月9日海关总署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07-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行李物品;邮递;入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