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3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结转管理的公告)
[摘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提高保税货物流转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结转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按照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也可以按照下述区间结转方式办理。 二、本公告所称区间结转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转出企业)将保税货物转入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转入企业)的经营活动。
[发布日期] 2014-11-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海关;结转;申报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