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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对进口原产于下述26个非洲国家的254个8位税目项下的商品实...二、经国务院批准,上述国家中的乍得共和国和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同时享...三、申报进口享受特惠税率的原产于上述非洲国家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四、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3号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给予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进口原产于下述26个非洲国家的254个8位税目项下的商品实施关税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详见附件)。 具体国家为: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贝宁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多哥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佛得角共和国、吉布提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利比里亚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马里共和国、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塞拉里昂共和国、苏丹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赞比亚共和国、中非共和国、乍得共和国和索马里联邦共和国。
[发布日期] 2007-06-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共和国;特惠;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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