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1055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号(联合)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9号(关于境...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
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4号(关于公...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2号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9月17日起,对原产于东帝汶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本公告发布前已征收税款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06-10-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公告;按本;东帝汶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9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