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9号(关于调整免税品统计口径的公告)
[摘要] 为准确实施联合国货物贸易统计标准,现调整免税品(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代码“41”)的统计口径,具体如下: 一、自2014年起(下同),免税品的统计口径从海关单项统计调整为进出口贸易统计,即列入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值。
[发布日期] 2013-11-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统计;免税品;进出口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