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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从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遗物,应由物主在国内的继承人向海...二、遗物系指物主生前使用过的物品。日常生活用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三、不属于物主生前使用过的物品以及超出上述范围的遗物,予以退运。四、本规定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海关对进口遗物的管理规定
[摘要] 海关对进口遗物的管理规定 (1984年5月8日海关总署[84]署行字第285号文发布,自1984年6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 1984-05-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物主;进口;遗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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