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doc
[发布日期] 2014-03-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报关单;撤销;进出口 [时效性] Effective